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單刀直入,一言道破,直斥公民黨及泛民政治干預港大內政,慫恿學生暴動,點名余若薇、梁家傑、葉建源等政治人物,簡直是引爆了一個巨型炸彈。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榜上有名,除了「非常憤怒」,也說了一堆反擊說話,例如含血噴人、揑造事實等等,最特別是他說李攻擊余若薇,是「非常嚴重的誹謗」。
葉說誹謗余沒和應,皇帝不急太監急?
葉建源認為是誹謗,作為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的余若薇及梁家傑反而沒和應?說兩個資深大律師看不到,怎會有可能?究竟為什麼葉看到的是誹謗,余和梁反而視而不見?
看看余及梁的回應就可能明白是哪一回事。
就李國章指公民黨慫恿學生一說,梁只是避重就輕,説沒有能力指揮學生,更用例子如「連父母都無法操控自己子女,試問他(梁)如何操控學生?」來作說明。
余梁避重就輕,因李國章所言屬事實?
就李指她操控慫恿學生「暴動」一事,余提也不提誹謗,只說李含血噴人。她只解釋當天校委開會前在場,五時許已離開,不知道發生何事,只此而已。
任何誹謗指控,最重要是內容真實與否。假如公民黨余、梁另加葉沒有任何行動慫恿過學生,肯定是可以訴之於法,得回清白更可得賠償。
但假如該指控是事實,當然任何法理上的反擊只是引狼入室,自取其辱,自討苦吃。身為律師的余梁怎會不知?
一旦興訟,公民黨與學生聯繫必須公開
更壞的是當大家要法庭相見時,對方可要求傳召公民黨人及學生聯絡紀錄,雙方談過什麼等,全部成為證供,所有人更要接受盤問,給法官決定,此等聯繫是否等同操控或慫恿。
當此事一旦付諸法律,公民黨中人和罷課學生中間的秘密交往一定會被公開,更會被反覆質詢,試問有誰膽敢用法律挑戰李國章?
余大狀接受訪問,馬上講明不會告李國章,因為「淸者自清」,是否因為上述理由?所以不管葉建源如何呱呱吵,花生是賣不出的,明白冇?
原圖:http://news.tvb.com/local/56a9d1fd6db28c7549000005/?lang=cht
http://wx.law.shangdu.com/nei/2015060934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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