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為咗選舉,黃政客可以去到幾盡?頭條日報道揭發,黃大仙龍星選區候選人譚香文利用自己屋苑業委會主席的身份,涉嫌命令保安員監視對手林作,被指侵犯私隱及濫用職權。
報道指今年五月,星河明居更換保安主管,譚香文以業主委員會主席身份,與新任保安主管眉來眼去,關係異常緊密。而自從林作正式宣佈參選後,其居住大廈就增多一名保安員駐守,全天候監視林作在屋苑內的一舉一動,並對其進出情況、與何人接觸等,不時以對講機進行匯報。在管理處文件中,有一個以林作英文名命名的檔案,詳細列明林作居住單位的住戶證拍卡記錄。
而在一個包括譚香文及管理處職員在內的WhatsApp對話群組中,就載有多張林作出入大廈的照片及閉路電視截圖,部分圖片拍到林作手持直幡出入大廈。譚香文曾在群組中多次發出指令,要求管理處利用圖片向選管會投訴,指其涉在私人地方宣傳。她又在群組中留言,要求管理處職員不斷留意閉路電視中林作活動截圖。
有星河明居保安員直言,不滿要他們監視林作並作出匯報,令他們好像從事情報工作。有星河明居業主委員會成員回應事件時表示,譚香文通常獨自與管理處聯絡,所以對今次事件全然不知。
有法律界人士指,大廈閉路電視應主要用於保安用途,或監察非法行為,若利用閉路電視或手機監察競選對手,不符合收集資料目的,可能侵犯私隱條例。
而身為執業大律師的被監視龍星區候選人林作則表示,近月選委會聯絡他,並出示其出入大廈的照片及閉路電視截圖,投訴他涉嫌於大廈內宣傳,但投訴不成立。他說,早前曾有熱心居民提醒他被人「睇實」,籲他小心,但見到偷拍圖片時仍很震驚,目前已減少外出,甚至改用後樓梯上落。
林作強調,出入自己居住的大廈「避無可避」,而出入被監視,令他與幾名同住朋友感到不舒服,更斥責監視行為「變態」。他表示,偷拍行為涉侵犯私隱,涉監視他的保安職員應該道歉,並解釋是否受人指示,管理處也應該出面解釋事件,他會向私隱專員公署及選舉事務處投訴。
私隱專員公署在回應事件時表示,若屋苑閉路電視拍攝並儲存影像片段,以作識別用途,或涉及收集個人資料,會受到條例所規管。根據保障資料原則訂明,個人資料只可用於收集有關資料時所說明的目的,除非當時人同意,否則不可將有關資料用於新目的。
違反保障資料原則不會直接構成刑事罪行,但私隱專員有權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反人士或機構採取補救措施。若不遵守執行通知,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獲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譚香文昨天現身街站,她承認有看過管理處拍攝林作出入的相片,但否認濫權。她強調,自己是以業委會主席身份懷疑林作違規宣傳,介入投訴。之後,就黑臉拒絕回應任何問題。
除譚香文與林作,龍星選區候選人還包括獨立候選人岳敬寬及無黨派候選人何偉權。
原圖:http://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39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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