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時聞香港》女記者劉轉好上周五在直播獨派集會時遇襲,記協在五日後的昨天發聲明表示「關注」。究竟他們有多關注?是真關注還是虛情假意?外人可能永遠說不清,但不妨回顧記協幫記者出頭的幾件往事,比較一下,思考一下:
2015年12月14日,《蘋果日報》報稱自家記者採訪時遇襲,記協於即日下午發表聲明,用的字眼是「強烈譴責」,認為此事「令人髮指」,「絕對不能容忍」。
2015年12月24日,《蘋果日報》兩名「狗仔隊」因太「進取」追訪時任教育局長吳克儉而被警方拘捕查問。《蘋果日報》翌日自報此事,記協即日中午十二點已站出來發聲,而且是中英對照發出兩則聲明,對事件感「憤怒」,「強烈譴責警方做法」,飭令警方「確保日後不會再有同類情況發生」。
2017年8月26日,《蘋果日報》記者赴澳門採訪被拒入境,記協即日聯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感到「極度遺憾」。
對比今次《時聞》女記者遇襲,可見記協在發聲明的時機及用字上都有分別,為什麼今次記協要等五日後才發出聲明?究竟他們這五天在考慮些什麼?為什麼不強烈譴責?難道《時聞》女記者受襲的情況不令人髮指?《蘋果》記者受襲時絕對不能容忍今次又可以容忍嗎?為什麼記協今次不「憤怒」了?
是否因為記協主事者比較守舊,認為有報紙印出來的《蘋果日報》才算傳媒,沒有印出來的《時聞》就不算呢?
未必。不妨再看看記協怎對待其他網媒:
2016年2月9日晚上,《香港01》記者在屯門視察新春夜市時受襲,記協趕在2月10日凌晨零時零六分發出聲明,用的字眼同樣是「憤怒」、「強烈譴責」。翌日早上十一時再發聲明,進一步加強語氣促警方徹查事件。
從兩則聲明發表的時間點上可以想像得到,記協負責人是如何徹夜不眠地跟進此事,為《香港01》記者出頭。
再看2017年7月1 日,《香港獨立媒體》記者採訪遊行時遇襲,記協也是即日發出聲明,表示「憤怒」與「譴責」。
對比今次他們對《時聞》女記者的「關注」,似乎遲了很多?似乎這已不是紙媒網媒的區別,而是顏色的問題了?
人人生而自由,但黃色的媒體比其他媒體享有更多新聞自由?
原圖:香港記者協網頁截圖、時聞香港Facebook影片截圖、港台截圖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GoodNews/videos/247122852295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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