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大開眼界的判決又一次出現了!終審庭果然提早釋放了使用粗竹竿在立法會外強行撬門的一眾暴徒。雖然終審庭未至於取消所有被告的定罪記錄,可是,當被破壞的損失高達40至50萬港幣,又是赤裸裸的糾眾狂暴,終審庭的判決真的令人瞠目結舌。更奇怪就是建制派的無慟於衷,是否立法會休假建制都可以偃旗息鼓,真的要等齊人才可以有所回應呢?
然而,市民對司法輕蔑真的不無理由,制度的一磚一瓦需要持份者長遠的經營,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都要普羅市民可以有理解的機會,既然是悍然的暴力,但又可以提早釋放,這些量刑的案例真是令人費解,裁決又如何服眾?
有想念就可以動粗?
這些年,執法人員被教導更被指令去尊重司法人員,但執法人員都只是凡夫俗子,沒有大法官的聖潔與睿智,今天如何平息市民對公義的莫名其妙與憤怒就是一項挑戰!原來有想念就可以動粗的話,這是強詞奪理嗎?
同樣的情況可以易地而處嗎?假如有人利用又長又粗的竹竿在英國倫敦的白金漢宮外以至華盛頓特區的白宮外撬門,又強行闖入這兩個官方的地標,市民都可以預期英國和美國的執法人員有所行動, 也絕不可能跟香港警方一樣的懦弱而且議而不決!原來在不經意之間,嚴重腐蝕了司法公義的竟然是制度內的持份者、政客以至部份傳媒!
美國的憲法中,更甚就是保衛家園有關持有槍械的所有修訂案。這就是美國的現況,在美國的一所普通住宅,假如有人用上粗竹竿去撬門的話,由戶主發射的子彈就會打穿暴徒的臭皮囊,沒有憐惜,也沒有所謂違法射殺的指控,警方也不可能提出檢控!香港法治的無奈,對比美國的所謂民主與自由時,被法庭踐踏的個案又是政治立場的分歧嗎?
法庭錯用治外法權?
不過,提早釋放這批犯人又確實令到懲教署減低了工作量,因為政苴會利用所有機會去探訪在囚的同謀及囚犯,他們的陰謀及造作真的令人髮指。究竟制訂一國兩制時的實況是否已經改變?市民又應否姑息制度上的荒唐?真的令人費煞思量!
假如一國兩制真的變成無法無天的話,執法人員也無必要冒險去保護政府及市民的家園。當歪理也可以變成正義的一切,而且名正言順地去入侵政府建築物及私人的家園,這裡還是中國人的土地嗎?法庭又是否錯誤地使用治外法權?今夕是何年,是1840年嗎?
若大法官的家人明天報警求助,指稱有人擅進(即Trespassing), 那麼,本來已經是舉步維艱的執法者又該何去何從?
原圖:星島日報、Pixabay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811675-香港-【反新界東北案】刑期終極上訴得直+黃浩銘等13人即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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