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在上年7月有人公然犯法,又假如警方只用了兩星期就完成調查,並且將檔案上呈刑事檢控課要求指示。在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的原則下,市民真的想不透,為甚麼律政司可以拖了一年才指示警方對犯罪行為提出檢控,延誤檢控的責任莫非是警隊的缺失嗎?
不單市民想不透,連經驗豐富的刑偵也摸不着頭腦,在學院和偵緝訓練的學員都知道兩個大原則:其一 : 公義是要被看得清楚 ( 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其二 : 遲來的公義就是不公義 (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
案件遭撤銷 律政司有責
市民對檢控部門這幾年來真是「愛之深,責之切」,從外判檢控較多的裁判法院的成功率看來,外判的工作看似出現大問題了!但律政司否認了!
另外,在雨傘暴動中被捕的暴民,檢控方面的工作看似都十分嚴格,但一拖再拖!然而,律政司又否認有任何不公平的地方!
其後,在阻街及藐視法庭一案中,律政司的律師又忘記了在法定時限前提供文件,被高等法院撤銷了相關的案件;若要市民相信這個部門的能力,看來,大家都有點疑問吧?當積犯慣性高聲指責「秋後算賬」和「政治檢控」的今天,律政司的有關部門也許難辭其咎!
檢控屢拖延 實在太荒謬
執行公職與公權的執法人員並不害怕惡意的指罵,若案件相繼流失,而警方卻未能撥亂反正,這就未必是警方的責任了!對於政客惡意的中傷,今日的警方不但無力反駁,而且方寸大亂,也未必是香港之福!
來自前線更簡單直接的期望就是有法必依!但先決條件是,必須有一個可靠的檢控部門去支援。假如連對一名政客的檢控竟然要拖延一年多,才有最終的決定就肯定是荒謬!而前線人員的期望就肯定不是「秋後算賬」!
看來,大家都想聽到檢控部門正面的回應和丢失每一宗案件的理由,不要推諉和苟且了!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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