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向來好以道德高地「殺人」,有關行為近年更變本加厲,皆因這些以「表達訴求」為名的破壞行為往往也沒法罪有應得。多位非法佔中人士只獲輕判,主腦在4年後仍未落鑊,戴氏甚至仍以小動作亂港不斷;長毛在立會開會強搶局長文件行為歷歷在目,但居然獲判無罪逍遙法外。筆者一直認為,這種現象一直導致社會上更多人以所謂民主自由之名橫行霸道。相信亦最終壯大了許智峯的鼠膽,讓多一名女性政府人員慘受欺負搶機。
人格有嚴重問題
據筆者於投稿前的資料所示,有看過閉路電視的議員均引述片段內容指,許智峯以近乎環抱方式強搶女職員的手機,縱使職員嘗試反抗仍繼續強搶,得手後更走到男廁觀看,直至其黨主席喝止才交還手機至政府人員。除了不少法律界人士已認為許的行為已涉嫌犯下普通襲擊、搶劫,甚至非禮等罪行,其實從事件亦可見他不論在專業上及人格上也出現嚴重問題。
首先,他作為立法會議員,加上其在男廁觀看手機的鬼祟行為可見他知法犯法;其次,直到其黨主席喝止才交還手機,且在最初的記招之中,他也堅持自己的行為只是不滿政府侵犯議員私隱,直到後來輿情上對其一面倒指責,才鞠躬流淚道歉,可見他「唔見棺材唔流眼淚」;其三,他作為一名青壯男子,欺負弱質女子,可見其人格出現嚴重問題。
反對派會否護短?
事已至此,不少人的焦點已落在民主黨及反對派會否護短,以及許智峯會否引咎辭職一事上。確實,民主黨已表明因利益衝突,假設有議員在立法會提出譴責動議會選擇避席,導致大有機會通過譴責動議。筆者認為如果許智峯尚有一點半點⻣氣的話,便理應盡快主動辭職謝罪,免得被譴責下台自取其辱,免得讓其反對派同志因護短而醜態百出,更可有助將他有份造成的歪風撥亂反正,做到「周處除三害」的效果,也算為他混帳的一生做了一點半點補償。
作者:李世榮 香港東莞莞城同鄉會副會長、民建聯中委、沙田區議員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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