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 70 周年紀念閱兵之後,香港的主流民意反應正常,除了部分政客仍然不能分別「民國」及哀悼民族的犧牲之外,大家彷彿也忘記了在抗戰和內戰期間在戰場上的一句口號,這句老話就是「繳槍不殺」,這是解放軍對國軍、日軍和偽軍喊出的口號及方針!避免無謂的殺戳,當敵人「繳槍投降」,就會善待!
想也想不到在今日的香港政局,「繳槍不殺」這四個字快要成為暴民口號之一!
試想,只有150人左右的本土暴民在上水聲討水貨客及零售行業,本是衝着國內遊客及水貨客而來的一種聲音,是挑起族群對立的一種異端!然而,在政治絕對自由的香港,警方並沒有阻止,反而更要「保護」這150個幪面人去表達其政治主張!這是多麼可貴的自由!
自由變成特權 予取予携
可是,自由並不是無限制的權利,倒成了暴民予取予携的特權!奇怪的事終於出現,雖然遊行是可以合法申請的公權,但當暴民重複又放肆地辱罵藥房商户和持不同意見的市民時,合法的遊行已經質變,又對市民造成騷擾,在勸止無效之下,拘捕暴民,有何不妥!
奇怪的事再次發生了:當警署被圍堵五個小時、連警車出入都被阻撓時,這不就是赤裸裸的非法集會(Unlawful Assembly)嗎?不過,更奇怪的事又發生在電視鏡頭前──當警車的出入,警察都要忍氣吞聲,普羅市民的疑問就即時出現:究竟這百多名暴民是民選的代表,抑或是暴民中的極致呢?而警方再有沒有能力去持守法治呢?
警方高層窩囊 只求自保
面對挑釁,警方高層束手無策,難道負責拘捕的人員有錯嗎?而圍堵警署又是合法的集會和表達方法嗎?假如暴民真的有犯法的特權,市民就不必依靠法律和警察去保護我們了!讓我們盡力另闢蹊徑,保護這個社區好了!
反正警方高層窩囊至此,煩請暴民以後遇上警察時,就要高呼「繳槍不殺」的口號!相信某些高層會即時在上水警署門外下跪,又繳上武器以求自保的一天真的不遠了!
在這個妖獸都市,凡是拒絕或沒有譴責這種荒謬的暴民就是任何守法市民的敵人!請大家用選票去清剿這些妖孽!
若警方和律政司再不依法持守公義!由「民團」取代閣下的時間也近了!牠們的天國也近了!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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