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見人憎的「雙學三犯」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於2014年非法佔中前夕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早前被上訴庭改判監禁六至八個月,三人其後提出刑期上訴;終審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三人上訴得直,恢復原審判刑,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判緩刑1年,即三犯毋須入獄,當場釋放!
三犯僥倖甩難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丁煌大律師接受本報訪問,認為原審的判刑過輕,指若果早有上訴庭指引的話,原審根本不可能只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丁大狀續指,從法律上來說,由於刑事(判刑指引)不能追溯,故今次係「蘇州過後冇艇搭」,換句話說,就係三犯死好命先至逃過一劫!
今次雙學三犯甩難,相信市民同小編一樣咁失望!真係唔知幾時先可以見到正義得以伸張!
原圖:HKG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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