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律政司在黃媒脅迫下宣稱會追究氣憤罵官的朱Sir支持者,本編已列出一系列「黃色事件」,包括黃毓民在法庭外叫罵「徹頭徹尾嘅狗官」等,促請當局一視同仁跟進(詳情可按此重溫林芸生blog<律政司會告撐警市民藐視法庭?請一視同仁先告以下CASE!>)。
想不到事隔半月,一系列「黃色事件」未見有人追究,卻傳來撐警者郭女士被捕的消息。這樣不公平的情況實在令人火冒三丈!
暫且按下其他案例,只拿黃毓民辱官一事作幾點對比,便可充分突顯整件事的荒謬。
一、觀乎《蘋果》拍攝到的現場片段(卻不知是否也是《蘋果》去舉報的?),影片失焦模糊不清,難以百分百確認片中人是郭女士,也不肯定她說的是九品芝麻官的「九官」還是終生任命的「久官」;對比黃毓民在庭外罵官的片段影像清晰,具備前文後理,聽到他清脆俐落地說出「徹頭徹尾嘅狗官」。為什麼黃毓民未被追究反而是郭女士遭殃呢?
二、論知名度。黃毓民是無人不識的港獨教主前立法會議員兼名嘴,郭女士只是一位寂寂無名的小市民,若說罵官會損害司法權威,當黃毓民與郭女士吐出發音相同的兩個字,誰的傷害更大攻擊力更強影響更惡劣更應該優先被追究?
三、論學識。我不清楚郭女士的學歷有多高,如無意外應該低過大學教授、新聞系主任出身的黃毓民,二人當中誰是一時之氣不知者不罪,誰是知法犯法處心積慮辱官,答案應該很明顯吧?
四、從時序上看。黃毓民早在2016年10月25日已開罵「徹頭徹尾嘅狗官」,即使司檢當局撇除他與郭女士身份地位影響力不同等所有其他因素,也應該按時序先追究黃毓民吧?
五、其實無論藍絲還是黃絲罵官,歸根結底都是因為佔中而起。司檢當局至今仍未懲治佔中禍首,卻拿撐警反佔中的升斗小民受害者來開刀,這不是本末倒置荒謬絕頂嗎!
原圖:HKG報及黃毓民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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