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年年禍港,連元旦都唔放過,年年元旦搞遊行,阻住市民慶祝,只顧自己掠水。點知原來時時口掛法治嘅反對派,籌款竟然無依法向民政事務局申請,亦即係佢哋大叫法治時,自己卻在違法!
今年元旦遊行其中一個口號,就是妄言特區政府「破壞法治」,大概呢班反對派真係黃毒上腦,居然完全唔知自己先係違法嗰位。根據食物環境衛生署的「與籌款活動有關而獲簽發臨時小販牌照的團體資料」,遊行當日僅人民力量及民主動力獲准籌款,而其他政黨,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香港眾志通通都無經當局發出臨時小販牌照,亦即係非法籌款!
執業律師黃國恩指出,政黨擺街站籌款如沒向有關部門作出申請,即屬違法,可被罰款及監禁3個月。
計小編話齋,一於拉晒佢,等佢哋2018年入獄有個美好人生!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1/03/HK1801030033.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