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屎」鄭松泰因於立法會倒插國旗與區旗,被裁定侮辱國旗及區旗兩項罪名成立,罰款5,000。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在聞判後,在個人Facebook發貼,指鄭屎即使逃過刑責,但身為立法會議員「犯這樣性質嚴重的罪行」侮辱國家,也應該負上政治責任。
網民斥或涉發假誓
不少網民在陳曼琪Facebook留言,認為判刑太輕,或開壞先例,並質疑鄭松泰侮辱國旗,已經違誓;「Hudson Wong」指出:「不尊重國旗和區旗如何效忠特區和國家?現成罪便要DQ 議員資格,因為他已經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和基本法,不是一個普通市民!」;「Irene Hui」說:「身為議員,曾宣誓效忠國家,現在以行動反叛國家,出爾反爾,已冇資格再做議員啦!」;「HK Au Yeung」也指:「立法會應追究發假誓問題!」。
鄭屎作為立法會議員,曾宣誓效忠國家,但他的辱國行為表現出此人毫無愛國之心,那他當初的誓言又何足信之?支持立法會追究鄭屎發假誓,即刻DQ佢請Like!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903/21502.html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6-11/3395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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