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有請小鳳姐﹗13名示威者於2014年在財委會審議東北撥款會議期間衝擊立法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加刑至監禁。案件今日續審,法官最終裁定13名被告全部改判入獄,除黃根源認罪,故被判8個月外,其餘入獄13個月。法庭終於還社會一個遲來的公義,實在可喜可賀﹗ 法庭有法庭判,那班自詡「抗爭者」的暴徒當然唔覺自己有錯。被告朱偉聰、周豁然和陳白山今日親自陳詞,其中朱及周均表示沒有悔意,明言「不會後悔」及「我冇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