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官司纏身,除涉嫌於九龍圖書館偷取九本書而被控盜竊罪外,另因違佔旺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後者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鄭錦滿罪成被判囚3個月,裁決彰顯法治,人心大快!
鄭保釋被拒 另一被告判監緩刑
事發於2014年11月,在「佔旺區」清場期間,其中17人涉違反禁制令,律政司因而起訴他們藐視法庭。除鄭錦滿外,另一位被告歐煜鈞則被判監1個月,惟緩刑1年,另罰款1萬元。
鄭錦滿就此申請保釋以申上訴,但法官明言未見合理的保釋上訴理由並拒絕其申請。
鄭錦滿屢次高舉「公義」之名,涉犯事違法,官司纍纍,行為「小學雞」還以為有型,是次判刑,正好傳達社會,天網恢恢,違法者必須要為所作所為負責!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1214/46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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