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生至今已逾兩年,警方昨日以《普通法》中的「公眾妨擾」等罪名,檢控包括所謂「佔中三子」在內的9男女。未被撿控,但面臨DQ官司的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在商業電台的節目中表示,警方昨日所指的案情,指的是2014年9月27日及28日佔中啟動時發生的事情,預料警方會視乎佔中時序,未來檢控行動將陸續有來。
料檢控行動陸續有來
羅冠聰又在香港電台的節目表示,自己曾衝入「公民廣場」(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亦只是被控非法集結罪,他質疑警方是否需要用「公眾妨擾罪」檢控佔中搞手。
羅冠聰又在個人Facebook專頁分享了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的帖子,內容是指警方多告他兩條罪:一、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這些罪名不是他們「意料之內」,連律師團隊也要努力補課云云。
不過,邵家臻又好像信心滿滿,指星期四(30日)到東區法院「轉一轉court」(提堂),「之後要等七丶八月才正式黎(嚟)料」,有時間問律意見云云。羅冠聰留言:「阿臻加油!一齊撐!」不知是否未被檢控「公眾妨擾罪」,不是很滿意;還是唇亡齒寒,有點「淆底」,叫邵家臻在獄中「加油」,自己在外面「一齊撐」,就不得而知了!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imgs/2017-02/143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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