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示威區2015年垃圾桶爆炸案宣判,被控串謀縱火罪的中文大學辦公室助理、主張港獨本土派的楊逸朗和無業男子葉卓賢,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結果,楊逸朗被判入獄兩年,葉卓賢則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王詩麗坦言,無論政治理想有幾崇高,都不能以違法的方式表達不滿。據稱,楊逸朗將會提出上訴。
官:政治理想幾崇高 不能違法表不滿
2人獲不少朋友到庭旁聽,公眾席座無虛席,有人向犯人欄的楊逸朗揮手,楊還有心思點頭微笑回應。首被告23歲的楊逸朗是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曾任輔警,早前否認控罪的他月初被裁定串謀縱火罪名成立。次被告20歲的葉卓賢早前已認罪當晚負責把風。控罪指兩人於2015年12月9日串謀身份不詳的人士,用火損壞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區的一個垃圾桶。
楊獲教會人士撰求情信 據報將提上訴
早前,楊逸朗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楊去年在樹仁大學歷史系畢業,現於中大工作,其父過身後,楊一直與教會保持聯繫,並呈上17封由楊逸朗教會等相關人士撰寫的求情信。律師又以楊逸朗做過輔警作為求情理由,指他算是服務過社會。
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 求情「以淚洗臉」
另一方面,葉卓賢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再次為他求情,指葉一直認罪,並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還柙期間每日都是以淚洗面,憂心學業、前途盡毁。律師指葉一直希望赴台灣讀書,但因今次判罪而無法申請良民證,不能赴台升學,在廚藝學院修讀課程成為唯一選擇,並指如果他超過1個月沒上學便會失去學籍,希望獲輕判。結果,葉如願以償,獲判入勞教中心。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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