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的行政長官選舉,很快又到投票階段。最近又有人說,新當選的行政長官只會低票當選。 甚麼是低票當選? 2016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得的選舉人票是304,得票率是56.5%。 2016年英國首相文翠珊,由保守黨國會議員選出,得票(經二輪投票勝出)是199,得票率是60%。 在英美和其他民主國家,包括香港「反對派」奉為神明的西方民主國家,當選的總統或執政黨,得票接近六成,已經是謝天謝地的結果。在一個利益和思想都多元的社會,當選人或當選的政黨,取得超過六成的選票或支持,幾乎是不可想像的事。 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是689票,得票率是 57%。 梁振英的得票率,比起英美兩國的選舉毫不遜色,但自從梁振英當選後,香港的「反對派」和「反對派」傳媒就以「689」作為污蔑梁振英的稱號,這不僅是罔顧事實,更是自欺欺人,誤導群眾。 2012年有3位行政長官候選人,689票是總得票的57%,另外兩位候選人合計拿了40%的選票,這算是低票當選嗎? 本屆的行政長官選舉,又有3個候選人。如果當選人得票要大幅超過上次的60% ,意味着另外兩位候選人合共得票大幅度低於40%。試問,今次3位候選人當中,真有兩位這麼不濟嗎? 如果以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做比較,不論是與全港各直選選區的票數分析,或與立法會的議席分布分析,建制派和「反對派」之間,比例有可能遠遠大於六四比嗎? 說來說去,「反對派」玩的就是骯髒的政治:貼標籤、扣帽子、無所不用其極地將對手污名化。 原載︰都市日報 http://www.metrodaily.hk/metro_columns/得票多少?/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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