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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阻設辱警罪 稱難作界定「林卓廷犬」算唔算侮辱?

2017.02.23 21:45 時事

【HKG訊】七警案的始作俑者,唔使問都知係曾健超,因為他煽動違法佔中者衝擊之餘,還要向警員潑尿,嚴重兼無恥地侮辱了執勤的警察。為了捍衛公職人員的尊嚴,並確保正常執法不受阻撓,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明,今日會向特首梁振英致函推動立法,經民聯議員梁美芬更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訂立辱警罪。可惜,總是看警察不順眼的泛民大力阻撓。

嚴重侮辱 界線鮮明

民主黨林卓廷率先跳出來,認為立法建議不可行,又指如果立法,法例規管的範圍很闊,「侮辱」定義實在難以界定,隨時激起警民衝突喎。他又指,現時法例上已有規管阻撓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罪行。 講真,如果現有法例有效,前線警員會貪得意求立法會立辱警罪嗎?七警以至其他警員,無論在佔中、遊行還是旺暴等事件中,分分秒秒都被人「問候」,直接導致往後執法遇上重重阻攔,還要應對黃民、黃媒起勢抹黑。 退一萬步說,要界定是否侮辱可能要花點工夫,當然不能一刀切,但有理無理指罵警方為「警犬」、「黑警」之類,甚至像曾健超潑尿,就肯肯定侮辱到無以復加。

日日問候 佛都有火

小編不禁要問林卓廷,如果有人日日都叫你「林卓廷犬」,你會覺得自己可愛咗,還是覺得自己被嚴重侮辱?如果有人一開口不先跟你講「早晨」,而是問候你娘親,你會覺得自己被尊重,還是分分鐘火遮眼回擊?到時林卓廷還能專心做他的尊貴嘅議員嗎? 林卓廷果真認為這種明顯不過的侮辱都要忍,大概好些人也不介意開口埋口稱呼他為「林卓廷犬」,或者向他潑尿吧? 原圖: https://www.facebook.com/LamCheukTing.Official/photos/a.535010766566181.1073741826.534865589914032/1267589546641629/?type=3&theater https://www.pinterest.com/explore/corg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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