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批評警方在鎮暴之中長出了野性的獠牙崇尚暴力!這種指控真的太沉重了,警察不在爭取特權,只是爭取平權,而且只是一種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人權而已!
究竟是警方暴力還是暴徒更暴力?有良好的意願卻並非任何暴力行為的開脱,可是,這就是黄屍的立場!
究竟是警方暴力,還是暴徒更暴力?
作出指控的先生女士如果不是瞎子就一定有了既定的立場。就在首天,究竟在夏慤道對警隊防線作出連串衝擊的難道不是人類?用傘尖插向警察難道又不是人類?那刻指揮着抗爭行動的難道是一隻正常的犬隻和小新兩位聖人?
再看政總外邊要檢查食物的又是什麽人,他們是聖賢還是暴民?當傘暴出現之後,支援與文宣安排得如此妥貼,可以用上電單車及車隊運送物資,食物和日用品如此豐盛難道真是市民自發的行動?在龍和道移走石塊又是什麽人?
清楚看到至今傘暴的始作俑者和被捕的暴民仍然逍遙法外,又未能面對法律的審訊,這是一個公平的現象嗎?對一些政治狂熱份子,難道牠們沒有準備負上責任?我們的法制又對警察公平嗎?假如檢控是刑事檢控專員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的責任,兩年多以來只有個别的暴徒走上法庭,這是司法對公義的回應嗎?
僅個别暴徒受審,司法對公義回應?
面對曠古以來的滲透和挑釁,假如警隊仍然要按傳統的做法,拘捕檢控就可能是策略上的失誤,當教育、法律等界别已淪陷,也許是一個合適的時刻去改善一貫的手法。為什麼要拘捕及檢控呢,殺敵一萬自損七千,若要刑偵在正常鎮暴之後接收在混亂中被驅散的暴徒,亦只是要刑偵 CID 兼負兩項任務:那就是舉證的困難和承受被捕人的怨恨!在兵荒馬亂中,誰也不可能分别清楚在鎮暴過程中遇上的每個人,但肯定會認出在程序中最後處理他們的刑偵!
假如鎮暴的軍裝單位只做鎮暴的工作,只驅散而不予拘捕,後繼的軍裝單位就是在清理戰場的話,被委以重任但孤掌難鳴的刑偵就不會遇上奇禍,窩囊的就不在各刑偵單位而在策略上的固執!
特案真的要特辦!
制度內的人出事,不能否定公義原則
今天的警隊雖然忍辱,但亦不能為了洩恨而謾罵一個制度,出事的是制度之內的人,而不可能因為這幾年被不公平的對待而否定公義的原則!
面臨更進一步的挑戰,有人會放棄信念、有人會推諉於人、更有人被扭曲的社會所吞噬,雖然心痛但千山要獨行!就在最困難的一刻甚至一切看來無望亦無助,亦只有信心堅定的隊伍才能步過荊棘,走向充滿希望的明天!
今天,我們沒有時間抱怨,我們可以嘆息、可以流淚、可以憤怒,但絕對不能氣餒自毀長城!當外國的顛覆勢力和本土的國賊要我們倒下去,我們就偏偏要站在刀刃之上;為了七個兄弟身陷囹圄、為了他們的家人、為了社會上應有的公義,我們不但要站起來,更要站得更穩定足夠看到明天的破曉!
在崢嶸的一刻,我已從新站穩,你們也一定能夠站起來!我們還有的是願景和群眾的支持,不可能被邪惡打敗!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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