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7月3日)宣布每人懸紅100萬港元,通緝郭榮鏗、許智峯及羅冠聰等潛逃海外的8人。《華爾街日報》在社論中指此舉是中國將執法伸延至國外,並指與相關人士仍有聯繫的、仍留在香港的人,都有機會被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7月4日)去信斥該社論「極端政治偏見與雙重標準」,無視英、美、澳等多國均有域外法權的事實。
鄧炳強於信中寫道,港府有責任將潛逃海外的觸犯《國安法》等法律人士繩之於法。對於社論中所指中央及港府將執法權延伸至國外,鄧炳強回應指相關做法完全符合國際慣例,並指出英國、美國和澳洲多國均在國安法中設有涉外法權。鄧炳強重申,對於那些在國外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通緝犯,警方將會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捉拿歸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會見傳媒時亦明言,對於有關人士繼續在海外做危害香港的事,當局定必嚴懲及依法追究。鄧炳強更表示,「香港執法部門會窮一生精力緝拿歸案」。
鄧局長一語中的!信件內容有理有據,如實反映了警國安處懸紅通緝犯是依足國際慣例而為。《華爾街日報》一心只顧抹黑,卻不提英美澳等國均有相應法律的事實,企圖混淆視聽,這樣存心誤導讀者,居心叵測。
原圖:鄧炳強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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