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燒人案有最新進展!2019年11月11日,當時57歲的李伯與在場黑暴示威者發生爭執,遭人淋潑易燃液並點火焚身,傷勢嚴重。案發時有一對夫婦,不僅冷眼旁觀,更以粗言辱罵!
二人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於2020年罪脫。律政司於2023年5月提出以案件呈述上訴。案件今日(6月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7月14日,並發還予原審裁判官林希維重審。期間兩被告續准以現金1000元等條件保釋。
二人分別為女被告陳海雲(案發時33歲)及男被告鄺耀文(案發時39歲),二人為夫婦。他們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公眾秩序行為。根據案情,當時女被告陳海雲大罵受害人李伯「返大灣區啦!」,鄺耀文則斥李伯「你走啦,中國人。X你老母!」。隨後有人向受害人李伯淋潑易燃液並點火。
高等法院張慧玲法官早前頒布判詞指,二人的挑釁行為「可說是火上加油」。張官續指,原審裁判官林希維錯誤地沒有充分考慮案件中所涉「破壞社會安寧」,因此發還重審,根據現有證據及高院觀點,重新考慮二人裁決。
律政司上訴彰顯公義!支持發還重審,讓違法者受到應有懲處!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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