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馬鞍山火燒人案】冷血夫婦不伸援手更爆粗辱罵 被控擾亂秩序竟罪脫! 律政司提上訴還公義!

2023.05.17 20:00 博客

2019年11月11日,事發時57歲的李伯,與在場黑暴示威者發生爭執,遭人淋潑易燃液並點火焚身,傷勢嚴重。兇徒手段之殘暴,實在令人髮指。事發期間還有一對夫婦,不僅冷眼旁觀,更以粗口辱罵李伯,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3年前被裁定罪脫。

為伸張正義,糾正錯誤,律政司提出以案件呈述上訴,案件今日(5月17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張慧玲法官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判詞。

女被告陳海雲及男被告鄺耀文,二人為夫婦,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公眾秩序行為。

律政司表示,原審裁判官忽略夫婦行為或引致男子動手的可能性。事發時,李伯與情緒激動地與在場人士爭論,當李伯表示:「全部都唔係中國人嚟!」,女被告表示:「香港嚟架,返大灣區啦」;此外,有人對李伯說:「講還講,唔好郁手呀!」並試圖阻隔雙方,2名被告的行為及說話可能挑釁到男事主或在場試圖調停的人士使用暴力,因此要求撤銷脫罪決定並發還至原審法官。

當日李伯與群眾發生爭執時,遭人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傷勢嚴重。其後更接受多次植皮手術,並進行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但李伯已失去工作能力。而據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2022年11月探訪李伯的情況,雖然時隔3年,李伯身體情況已有改善,但由於植皮後的傷口仍會滲血及痕癢,故李伯要經常服用止痛藥及止痕藥。除了身體上的傷痛,李伯更飽受創傷後遺症的煎熬,容易受驚,情緒不穩定,幸好有太太悉心照料,共同度過。

由於黑暴份子的暴行,使李伯身體遭受到嚴重創傷,身體或不能完全復原,祝福李伯能夠克服困難,走好接下來的人生道路。支持律政司上訴,讓違法者必須接受法律懲處,讓社會公義得以彰顯,為李伯討回公道!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26094/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