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4月8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現時情況是「欠了份功課未交,一定要做」,林定國指,欠了的債,必定要還,但立法必須要經過深思熟慮、反覆研究。除要完成憲制責任外,亦會平衡限制,保障市民的人權及自由。至於有人反對立法,林定國認為,反對者有兩類,其中一類較理性,願意聽解釋,政府亦會盡力向公眾解釋。至於另一類人,是屬於「係咪都鬧」,他笑指不會天真到相信這類人會接受。
支持23條立法,正如林定國所言,這是憲制責任,是必須做!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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