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8名於2019年參與理大暴動的被告判囚!案發時,有11名男女試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被控參與暴動,其中3人已潛逃,6人認罪,2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葉啟亮在判刑時指出,理大衝突是修例風波中最大規模的暴動之一,判6名認罪被告入獄42個月,兩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黎鈞堯及陳卓賢,分別被判入獄54個月及57個月。
葉官指,當日示威者人數眾多,他們築起傘陣,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投擲251枚汽油彈,令現場火光熊熊。而且案發地點人煙稠密,對公眾造成滋擾,亦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葉官批評,被告的行為是挑戰法治,因此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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