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散播仇警、殺警言論的男司機脫罪。被告方文浩(43歲,司機)涉於2019年7月30日,在某個WhatsApp群發表殺警、傷人等煽惑暴力、抹黑警方的言論;包括揚言要攞「開山刀」攻擊警察,又貼出一張拎住刀的小孩的網路貼圖。被告其後被群組成員舉報,繼而被捕。
案件已於本月初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指被告純粹「亂噏」,想博回應同埋搵人傾計,以發洩低落的情緒,稱被告係一時衝動,並冇諗過真係去做或煽動他人作出傷害別人的行為。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被告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游德康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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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素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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