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於上年年底被踢爆連串虐兒案後,共有27名職員被控以「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中首名認罪的被告香詠珊(高級兒童照顧員,46歲),早前承認襲擊一名兩歲男童,包括拉扯男童的頭髮,將男童的頭大力撞向牆等。案件今日(2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質疑被告的悔意令人懷疑,又批評被告對待幼童的行為極度過火,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虐兒案牽動全港市民的心,香港人實在難以想像,為何有人任職照顧兒童的工作,竟然可以做出嚴重傷害孩子的行為!你認為這名虐兒案被告僅僅判監4個月,是否具有阻嚇作用?請留言表達一下你的意見!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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