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於黑暴時期所涉及的雷射筆案件,日前被判囚9個月。雖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但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就罪成。方仲賢被判入獄的消息一出,點解會立刻成為即時新聞同社交媒體熱話?而案件深受關注,究竟說明了甚麼?又反映了什麼?
今集《慧您推介》為大家帶來幫港出聲博客施梓山的文章——《方仲賢罪成入獄 大學生反面教材》。主持人周天慧認為方仲賢以學業為求情理由矛盾,既然明知入讀大學的難得,而社會當年亦幾番勸喻,何解仍要沉迷政治?結果行差踏錯,反而用學業作求情理由?豈叫人不疑惑呢?倘欲知詳細,即去片睇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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