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格鬥教練的59歲男被告黃德強,與其61歲女助理張文芝,日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他們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等5罪,案件昨(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時毋需答辯,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辯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保釋申請,下令兩被告還柙至5月19日再訊。男被告保留8日覆核權,將於4月29日再被帶上法庭。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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