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多警方偵破多宗涉及武器甚至爆炸品的案件,其中在2019年8月,警方在火炭一調查爆竊案時,發現有工廈單位被用作示威物資倉庫,更搜出煙霧餅、行山杖等物品,行動中拘捕4名男子,分別是報稱廟宇職員的林冠亨(32歲)、工程師助理談兆衡(27歲)、商人張子龍(34歲)及售貨員吳敬賢(34歲)。
4名被告昨日(3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分別被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等6項罪名。被告談兆衡申請保釋,其餘3人沒有申請。控方則申請押後案件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並反對4人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拒絕談兆衡的保釋申請,4人還柙至下月14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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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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