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抗疫,齊打疫苗!「疫苗通行症」已於多個處所實施,周三起(3月2日)將擴展到法院。所有人士(除豁免人士外)必須最少打一針,先畀入法院。
法律代表、記者、公眾人士等,必須至少已接種一劑疫苗先可以入法院。其餘豁免人士有12歲以下兒童、持有豁免證書人士、須到法院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周三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即係一般嚟講,只有原告、被告或證人先有得豁免。
法庭環境狹窄,案件涉及的人士不少,有較高的病毒傳播風險!支持「疫苗通行症」,確保司法人員和大眾的健康!
原圖:星島日報、素材網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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