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黑暴期間,政府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拘捕26名喺灣仔「快閃」堵路嘅示威者,其中涉案3男2女早前否認暴動罪、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今裁定5人暴動罪罪脫。至於違《禁蒙面法》罪,除17歲女學生早前認罪外,其餘4人均被裁定罪名成立。
涉案被告分別係15歲男學生林顯誠、17歲女學生李安翹、21歲女學生蘇雅賢、23歲男學生謝兆雄及26歲男音樂導師陳樂燊。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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