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判案嚴厲見稱的「釘官」沈小民,在黑暴期間疑似由「沈青天」變「沈黃天」,屢次在判案時放生黑暴黃友,備受外界非議與質疑。今據《星島日報》報道,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遞信辭職,放棄每月23萬的高薪厚職,偕同妻子、兒子闔家移民英國。報道指,沈小民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移民海外的本地法官。
一齊回顧下沈小民是怎樣放生黑暴黃友。例如他曾於去年十月及今年二月,分別將「八三一」及「十一」兩案合共十四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脫罪。並在「八三一」灣仔暴動案中表明「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應將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
在審訊期間,他更曾疑似替黃友辯護,如稱被告等人是希望到場「見證這難得的歷史時刻。」對於各被告當時身穿黑衣,沈官就說「選擇服飾顏色純屬個人喜好」,而帶備「豬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用作「保護自己」也是「無可厚非」云云。有關案件被律政司認為犯了法律觀點的錯誤,故提出上訴。
香港正處於撥亂反正的關鍵時期,司法界也應去蕪存菁,如有些「變質」法官主動辭職讓位也是好事,因自有能者可居之。沈官好走不送,最好別再回來了。
原圖:星島日報、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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