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根據國安法,向包括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等10名支聯會董事發信,要求叫囂支聯會喺星期二之前提交收入、成員等資料。不過,支聯會常委剛剛召開記者會,一方面表明常委會僅僅以過半數票數通過解散議案,並將會喺今個月25日交畀會員大會表決;而黃到發土黑嘅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更揚言,唔會向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擺明「抗法」。警方回應事件,表明若有任何人士和團體唔遵從要求,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鄒幸彤質疑,國安處「隨便指控」民間團體係「外國代理人」,又賴警方未喺信中提供任何證據,話警方係用「釣魚搜證」,違反自然公義準則云云。支聯會又話喎,警方索取大量資料,令人該會有關人等處於惶恐之中。
警方警告,如果有人唔遵從即屬犯罪,最高可罰10萬同監禁6個月;如果有人提供虛假、不正確或者不完整資料,更可被處罰款10萬同埋監禁2年。有網民認為,國安處先禮後兵,支聯會既然咁都唔領情,就休怪警方冇情講,仲話支持告爆佢兼出手取締添!你又贊唔贊成?
原圖:星島日報、點新聞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26621/
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108/05/AP610ba535e4b08e6c88902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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