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焦點

投訴失德教師 家長須披露個人資料
近一年未獲回覆 查詢進度教局竟稱:
因私隱原則未能透露調查進度或結果

2021.05.18 19:20 焦點

培正中學通識科教師被指涉嫌借教材散黃播獨,HKG報就事件曾多番向校方查詢,唯培正中學從沒正面對HKG報作出回應(請按此重溫)。HKG報亦就事件向教育局查詢,不過就一直收到官腔回應,指「基於私隱不透露詳情」(請按此重溫)。原來教育局處事「一視同仁」,有家長於去年就培正中學失德教師去信教育局投訴,至今接近一年,竟毫無回音。家長上月中再去信跟進追問,卒之收到回覆,內容繼續官腔的說已按一貫機制跟進,但就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恪守保護個人私隱的原則,所以未能透露涉及個人資料的調查進度或結果。

家長向教育局作出投訴,需要具名披露自己的資料(請按此重溫),並按局方2018年修訂的「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安排」,把投訴列為「學校日常及/或內部事務」相關投訴,交由學校按校本機制處理。但至今已近一年,投訴就似石沉大海,家長想查詢投訴進度,竟換來教育局回覆一句「恪守保護個人私隱的原則」,而不可知悉。

投訴人需要犧牲自己的私隱去作出投訴,被投訴的教師卻獲局方充分保障私隱,連投訴成立與否都不可得知,教育局這樣處理是否雙重標準?教師的私隱要保護,家長的私隱就不用保護嗎?

原圖: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636045/%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A4%A7%E4%B8%89%E7%BD%B7-%E5%9F%B9%E6%AD%A3%E4%B8%AD%E5%AD%B8%E6%98%8E%E8%B5%B7%E5%81%9C%E8%AA%B22%E5%A4%A9-%E6%A0%A1%E6%85%B6%E9%96%8B%E6%94%BE%E6%97%A5%E5%BB%B6%E6%9C%9F%E8%88%89%E8%B5%B7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