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過去年多的黑暴事件,造成嚴重的動亂,其實一直助攻反中亂港的港台,內裡也亂過亂世佳人。自李百全上任以來,已著手作出改革,更四度抽起有問題節目。節目完成後被抽起,對一家電視台而言,肯定會造成損失,這損失該由誰負責?據《香港01》報道,日前有港台高層於編委會上透露,節目停播,當局可以向員工追討製作費。港台回應指,《公共財政條例》的徵收附加費的權力,適用於港台員工,如財政司司長認為有公務人員於受聘期間不當地承付開支,當局可向其徵收附加費。被徵收者有權在獲通知後30日內向行政長官提出上訴。
若然亂用公帑製作黃獨節目,損失應由製作人員負責,一於追瘦佢!
原圖:香港電台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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