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友於前年8月5日在多區發起「三罷」示威,當中一名32歲包裝設計師身處衝突前線,期間企圖拾起催淚彈殼擲向警方,及後被多名防暴警制服。設計師被控一項暴動罪,今在區域法院受審前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案情指,32歲被告李澤霖於去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他人參與暴動。
控辯雙方均呈上2016年旺角騷亂相關嘅暴動上訴案例作判刑參考,法官陳廣池表示,2019年嘅暴動案遠超2016年嘅同類案件,完全係兩碼子事。辯方求情時話被告明白案情嚴重,但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只係向警員揮動雨傘和擲物,冇用到彈叉同鋼珠,暴力程度並非最高級別,望法庭判刑時採取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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