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接受《香港01》專訪時,對特首產生方式提出意見,表示可以改由協商產生,並毋須修改《基本法》。CY期後再於Facebook貼文,表示根據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CY指出,近年香港的實際情況,就是有反對派主要政治人物「不認祖、不歸宗,不去北京,不入中聯辦」,他們去中央化、否定中央權力,還有人勾結外國勢力,甚至求美國制裁香港。CY語重心長的說,「如果美國政府的傀儡當選行政長官,我們還要選舉嗎?」
對於CY的話,大家認同嗎?
原圖:梁振英Facebook、大公報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580205072341974&set=a.103421530020333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7-03/3434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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