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前,警方國安處拘捕50多名參與泛民初選人士,黃營立時大造文章,指警方濫捕云云。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CY)日前接受《香港01》專訪,在訪問中提到到,他也想不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然有人會搞初選。
至於為何初選會違法?很多人著眼於《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三款所提及的「非法手段」,不明白初選如何「非法」。CY表示,初選只是一個手段及步驟,目的是要在立法會內取得35+,以達致攬炒,而公民黨此前曾提及要社會癱瘓及政府停擺,取得議席後除了《財政預算案》,還會否決所有政府法案及撥款申請。而是次初選,全港所有選民均可以參加,並政黨內部遴選,已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CY又指出,沒有一個國家必須容下所有反對派,能否容得下,要乎其目的及手段。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特別是有意衝擊香港憲制地位,甚至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者。
CY講得啱,任何國家都不應容納危害國家主權的反對派的侵害,認同CY的請畀Like!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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