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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政府發通告】
公務員須四周內簽妥聲明
高級職位者須宣誓
否則或被革扯

2021.01.15 21:20 時事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嘅公僕須宣誓或簽署聲明通告,要求公務員在四周內簽妥有關文件,如公務員拒絕宣誓,隨時會被革扯。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嘅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即是全體18萬公務員都將要宣誓表忠。

另外,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嘅四周內簽妥及交回聲明,而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嘅公務員,如部門首長,除簽署聲明外,則會獲安排進行宣誓 。

當局會考慮每宗個案實際情況

發言人表示,如有公務員唔理會或拒絕宣誓或簽妥和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該公務員係咪願意承擔呢啲基本責任,以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執行其職務。又指如公務員有不當並違反誓言或聲明嘅行為,當局會逐一考慮每宗個案嘅實際情況,決定會否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紀律部隊法例下嘅機制展開行動終止有關公務員嘅聘用。

公務員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理所當然,一旦有人拒絕宣誓及簽妥聲明,支持立刻革扯!

原圖: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976538/%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85%AC%E5%8B%99%E5%93%A1%E5%AE%A3%E8%AA%93-%E5%8E%BB%E5%B9%B47-1%E5%89%8D%E5%8F%97%E8%81%98%E5%85%AC%E5%83%95-%E6%94%B6%E4%BF%A14%E5%91%A8%E5%85%A7%E9%A0%88%E7%B0%BD%E5%A6%A5%E8%81%B2%E6%98%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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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lan Lee
為什麼只要求新入職嘅公務員才需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 過了試用期的公務員就可陽奉陰違, 知法犯法? 由林鄭班子自動賜這班黃屍一面免死金牌?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