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嘅公僕須宣誓或簽署聲明通告,要求公務員在四周內簽妥有關文件,如公務員拒絕宣誓,隨時會被革扯。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嘅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即是全體18萬公務員都將要宣誓表忠。
另外,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嘅四周內簽妥及交回聲明,而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嘅公務員,如部門首長,除簽署聲明外,則會獲安排進行宣誓 。
發言人表示,如有公務員唔理會或拒絕宣誓或簽妥和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該公務員係咪願意承擔呢啲基本責任,以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執行其職務。又指如公務員有不當並違反誓言或聲明嘅行為,當局會逐一考慮每宗個案嘅實際情況,決定會否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紀律部隊法例下嘅機制展開行動終止有關公務員嘅聘用。
公務員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理所當然,一旦有人拒絕宣誓及簽妥聲明,支持立刻革扯!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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