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放寬保釋條件申請,繼續由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審理,庭上負責她保安的公司作證時,指她在保釋軟禁期間受到多次恐嚇(請按此重溫),所以提出反對。
庭上,保安公司行動總監梅納德表示,孟晚舟曾收到5至6封恐嚇信,其中包括裝有子彈的信件,因此反對放寬其保釋條件,不過孟晚舟的律師卻認為,保安公司反對,只是不想失去這筆每月收取17萬加元(折合約港幣1,036,954元)的生意。
為了生意,就限制了別人的自由?如果是真的話,絕對唔要得!繼續為孟晚舟打氣!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