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是社會關心的重大議題,眾多相關建議此起彼落,例如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等。近日,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亦提出了改革建議,希望香港有更完善的司法制度。
他在《紫荊》雜誌撰文指,司法機關被授權行使《基本法》的同時,亦要顧及中央及和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也必須尊重《憲法》,避免自我過度膨脹、以案例隨意自創新法律。譚耀宗又表示,「司法獨立」的意思,並非「司法機關獨立」,而只是擁有「獨立審判權」,呼籲切勿曲解《基本法》的規定。
他又強調,司法機關不要再自居精英,行內艱澀難懂的語言,以及浮誇的體制等,應可免則免。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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