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草」英國又添一員?去年10.1全港多區黑暴出沒搞事,當日中學生曾志健疑以棍狀物襲警,被警方自衛開槍擊中,其後曾志健被控暴動及兩項襲警罪。今日(14日)有黃媒報道,曾志健15歲女友自稱曾因參與黑暴被捕,但指當時警方沒有正式起訴她非法集結罪,理由是當時未夠16歲,獲釋後懷疑因為與曾志健的情侶關係,以及被捕的「前線隊友」並控暴動及縱火等罪,而被「不明人士」跟蹤,又說怕有朝一日會被清算云云,所以「流亡」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照一般理解,某人因犯了罪而未得到審判,而日後被追回刑責,才叫清算,既然自己沒被起訴,其他人犯案又關她甚麼事?有甚麼好「清算」?真係O晒嘴!
不過既然她要走,循例都要送上祝福:好行唔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46593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