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負多宗罪的許智峯,藉詞公務探訪到丹麥後,家人相繼離港,引著草疑雲,他昨夜終於承認走佬(請按此重溫)。棄保潛逃者,遠有黃台仰,近有「12瞞逃」,如今再加一個許智峯,令退休裁判官黃汝榮不得不質疑司法制度有問題!
黃官從專業角度指出,法庭在處理保釋申請時有三大考慮,包括疑犯或不按指定時間應訊、有可能干犯其他案件、有可能在保釋期間妨礙司法公正或銷毀證物等。法官亦要考慮疑犯背景,例如在港有沒有家人和物業。提到許智峯在保釋期間潛逃,黃官坦言:「大家睇到來來去去都係幾個法官畀被告保釋,讓疑犯有棄保潛逃的機會,但無機制追究屢次犯同樣錯誤嘅法官。」
大家是否認同設立機制監察法官,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原圖:HKG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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