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騷亂害人,再有年輕人涉案而斷送前途!去年11月多處爆發示威騷亂,其中16歲男學生,涉在柴灣襲警,上月被判罪成,案件今日判刑,最終被告遭判處入獄3周作懲罰,裁判官更指被告無悔意。
被告鄭頴駿被指在去年11月3日,於柴灣怡泰街被警員截停時,推撞執法者左膊及胸口致其跌倒,因而被控襲警並罪成,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判刑。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有就案件作出反省,不過裁判官並不同意,更表示被告無悔意,原因是被告稱所為屬自然反應,裁判官因而拒判社會服務令,並令被告入獄3周,又指年輕也不一定免卻監禁,惟准被告保釋候上訴。
黑暴之下,社會守法意識薄弱,不少青年捲案,罪成受懲。是次裁決,再次警惕社會,違法必被追究,以身試法,只會後悔莫及!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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