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不撤「藐視法庭罪」
何來司法公平正義?

2020.10.29 11:00 博客 葉鳴

筆者上文支持設立量刑委員會,以確保法律嘅公正。而最主要的原因係「法官是人,是人就會有錯」。事實上,我們讀歷史,當明白沒有一個偉人是完美而沒有過錯的,所謂「完人」根本不存在,毛澤東如是、蔣介石如是、孫中山如是!

國學大師錢穆指理想人的條件有八種,即:虛心、肯負責、有恒、能淡於功利、能服善、能忘我、能有孤往精神、能有極深的自信。可見想成為一個「理想的人」是何等艱難!上文筆者列舉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與另一位裁判官水佳麗,其判案偏頗彰彰明甚,否則不會引來這麼多有識之士的批評。如果法官不可以批評,則社會就難有進步,司法嘅公平正義,更不知從何說起!

法官不可批評 社會難有進步

日前看到對司法和法律有相當修養,並經常發表精彩意見的鄭久慧,佢倡保障市民有監察法官嘅自由,並援引普通法鼻祖英國係二零一三年廢除「藐視法庭罪」,因為二零一二年英國國會辯論時,所有發言嘅議員皆贊成廢除。

事實上,一九三一年之後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就沒有人被控告「藐視法庭罪」,反而在英國前殖民地非常盛行,香港現時跟隨澳紐較嚴格嘅法律定義,這是否反映香港司法沒有與時並進?

鄭久慧指《基本法》第27條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如今法庭判決,尤其一些敏感政治事件經常惹來爭議,鄭久慧問香港是否應踏出司法改革嘅第一步,修例廢除「藐視法庭罪」,認公眾有足夠自由監察法官,杜絕司法種種亂象。這真是慧語,亦為筆者上文認為法官是人,是人就有錯,如果法官判案求其,而吾人據實評說,若然不慎又墮入「藐視法庭罪」,你話幾甘無辜?

一個不容許批評嘅社會,就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點會有公平正義!法官說了算,一批評,大有可能墮入「藐視法庭罪」,你話咁豈不是叫百姓用膠布封口?

法治引以為傲 不知從何說起

行文至此,筆者倒想起魯迅講過:可惜中國太難改變了,即使搬動一張桌子,改裝一個火爐,幾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動,能改裝。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國自己是不肯動彈的。

筆者心想,若然此刻的香港,若然連「藐視法庭罪」也不肯廢除,連鞭子打在背上也不肯動彈、郁一郁?豈非比魯迅那個亂世更退步?那香港的所謂「法治」是「核心價值」及「引以為傲」,真不知從何說起,且當貽笑國際!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936184/即時-港聞-終審法院男女保安互毆-兩敗俱傷齊被捕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275017/日報-港聞-惹爭議裁判官何俊堯突調職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
Dylan Lee
香港司法界早已完全淪陷多年...除了最高終審法院被班外國紅鬚綠眼魔鬼控制著...其下的二, 三, 四流官職亦大部份由一些黃皮白心, 崇洋走狗漢奸所操縱著! 歷屆特首...包括林鄭...肥驊等人因懼於此等法律惡勢力在政府內根深蒂固和強大, 幾可隻手遮天....為了自保, 又怎敢動這班魔鬼分毫? 這解釋了為何在: 司法..教育..傳媒..醫療..四個界别的大量內奸, 和立法會內的黃屍議員可以如此肆無忌憚地任作妄為, 就是因為有這班狗棺的保護和放生! 基於 "擒賊先擒王 !" 故亞爺定需先趕盡殺絕這班狗棺, 毅然斬斷外國勢力搖控窒息香港命脈的雙臂...否則其他什麼撥亂反正的政策施行都是枉然 !!!
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