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名18歲男生涉腳踢警員而被判感化,律政司不服,提出刑期覆核,結果法庭改判即時入獄30日(請按此重溫)。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日前在社交媒體上載相關圖片後表示,「法治社會,不容針對執法人員的暴力行為,要重判收阻嚇作用!」
治亂世用重典,當黑暴案頻發,大量暴徒獲輕輕放下,試問哪有阻嚇力可言?他們會不會因此繼續犯案?答案不言而喻。你又贊唔贊成陳曼琪,認同要重判收阻嚇作用呢?
原圖:陳曼琪Facebook、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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