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雅較早前被港台延長試用期120日,並且對有關她的投訴重啟調查。今日,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召開員工大會,工會要求管理層交代事件。副廣播處長馮建業於會上表示,利君雅個案情況獨特,引用《公務員事務規例》第280條作為延長利君雅試用期的依據,並表示會以「無罪假定」原則作調查。「無罪假定」在法律上是指一個人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管理層作出這個查調方針,本意是想表達調查的公正,不過,工會卻批評馮建業說法不妥。有份出席大會的利君雅更呼冤,反過來指「無罪假定」說法詆毁她的人格及專業,並批評是次事件程序失當云云。
查實冇乜必要重啟調查,直接炒咗佢就一了百了啦!
原圖:港台節目《視點31》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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