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又被加控罪,可謂是官司浪接浪!快必涉於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干犯三罪,案件今日提堂。快必今日被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而且獲准保釋,批准的裁判官正是錢禮。
快必纏訟,身負多項控罪,除了早前被控多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外,銅鑼灣案所涉的三罪分別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請按此重溫)。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快必再被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並申請將案件延至至11月17日,與被告早前所涉的案件,一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以待轉介文件至區院審理。最終,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申請,且准快必保釋。話雖如此,快必卻因另案而不准保釋(請按此重溫),簡言之他仍需還押。
眼見如此情況,大家嘅意見又會係點呢?
原圖︰星島日報、大公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276002/日報-港聞-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528/454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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