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日前(6日)被國安處拘捕,警方最終起訴其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下午兩點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請按此重溫)。
控罪指,快必於本年3月及7月,於多個地點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政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的文字。控方透露,快必以下口號涉嫌違法,或引發對政府及警隊的仇恨,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解散警隊」,以及「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 10月1槍殺人」等。
快必另涉1月一宗非法集結舊案,辯方指新控罪大部份針對今年7月的事件,因此反對將所有新控罪併入該案一同處理,獲裁判官同意。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裁判官拒絕快必的保釋申請。
原圖:星島日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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