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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法律角度析立會「真空期」
陳曼琪律師:自動延任非唯一選擇!

2020.08.07 09:30 焦點

【2020立會延選系列】政府因為疫情而延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大眾現時最關心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這一年真空期,議會該如何運作?很多人都認為該由現屆議會留任填補空檔,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律師就認為,法理上看不到必須真空期內視他們為必然議員。陳曼琪指,行政長官非運用立法會條例去押後選舉,而是運用緊急法,所以,在法理上不能視自動延任為唯一選擇,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根據憲法第31條、第67條,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和第158條,視乎香港實際情況,行使中央憲制權力,考慮各方案優點,過渡這個真空期,解決押後選舉引發的憲制問題,以使香港能夠集中力量去對抗疫情。

陳曼琪律師所言甚是,現屆議員延任確非唯一選擇,應用最好的方法去處理問題。不過,以為可以逗多一年人工的攬炒派就心傷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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