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友陳家駒被控去年6月10日在灣仔參與非法集結,其後獲准保釋惟需要每周到警署報道。但根據《文匯報》引述知情者透露,陳家駒本月4日未有按時到警署報道,並乘當日航班離港,遠走荷蘭阿姆斯特丹。而陳家駒今早透過社交媒體發文,指自己「我的離開並不表示我已經放棄」、仲厚顏無恥咁話「我們最終都會見證香港獨立的一刻。我希望在那個時候,我可以回來......」云云,暗指自己已離開香港。
雖然陳家駒自己走咗,但於文中話唔想見到香港的年輕人受苦,叫佢哋留下有用之身,等有國家提出逃走方案時再走,莫非佢仲想其他人有樣學樣?
香港是法治社會,做錯嘢當然要受到法律制裁!正所謂天網恢恢,大家有咩想講?
原圖:文匯報、陳家駒 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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